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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子》中的“自然”
    “自然”这个概念在《老子》中,因为“道法自然”而受到了特别的关注。很多注家都将其作为《老子》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和核心思想来理解。
    现在一提到老子的思想,我们很难不让“自然无为”跳入眼帘,现在一遇到生活的坎坷,我们很难不让“顺其自然”扣扪心扉。但是现实只表明事物发展到了这一步,并不表明当初事物就设想要发展到这一步。对于《老子》的“自然”的理解呈现出现在所呈现的形态,未必表明《老子》中的“自然”本身意欲呈现出现在所呈现的形态。“自然”被当成了《老子》的核心概念我们又该怪谁呢?
    当代有哲学背景的注家们似乎很喜欢“自然”这个概念,它被理解成事物的原态和人的本性。绿色人士似乎很喜欢“自然”这个概念,因为它有助于建立生态平衡的核心理念。但是,在《老子》中,“自然”这个词,真的就能够负担我们赋予它的如此多、如此沉重的历史使命吗?
    很显然,“自然”这个词在《老子》中所表达的,绝非如同我们现在惯常使用的表示自然界的自然的概念。这一义项的出现离我们并不遥远,也就是清朝末年的事,它是为了迎接西学东渐而对应nature的译文,实际上nature的概念范畴所对应的中文并非没有,只不过我们以前更习惯于用天地万物来表达罢了。所以现在如果再有人说老子的“道”是指自然规律我一定说他理解错了,“道”不是大自然的规律而是生养大自然的规律。(当然,这个大自然是以我们与之共同存在的天地万物为界定的)
    哲学家们在诠释《老子》的过程中使用的“自然”的概念与环保主义者比起来要有迷惑性的多。他们将“自然”解释成天然的、非人为的、不经干预而自由发展的。于是“自然无为”就成为了不妄为、不干预,任由其自由发展。毋庸讳言,针对《老子》,这确实是能够构成一套成熟、完备且合理的理论体系了。
    但是,我们不得不又说但是了。但是,在哲学家们满足于他们所寻找到的答案时,他们同时面临着新的困扰。当我们按哲学家的想法将“自然无为”的概念带入到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时,我们发现我们陷入了思想的纠结与焦虑。首先,按照哲学家们的思路进行下去,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存在的就是自然的,我们如果想要自然无为我们还真的就应该什么都不做,因为无论我们做什么,我们都将成为破坏了量子运行轨迹的那个光子。于是,顺其自然便顺其自然的成为了逆来顺受。让每个人都能够自由自在的美好愿望却使得每个人都要承受无法自由自在的生活的重压,当这个结果最终成为逻辑的必然时,哲学家似乎也困惑了。但更大的困惑在于,当你想着顺其自然时已经不那么自然了;同时,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说我们不准备顺其自然时就一定不是我们的自然呢。最终,“自然”在哲学家们努力使它完成自我实现体现其自身价值的努力下变得毫无价值。
    对于《老子》中的“自然”所表达的意思,我们自然还是要到《老子》中去找。还是让我们先看看在《老子》中出现了“自然”的章节里,“自然”分别是什么意思吧。
    1、“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器成之。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也,夫莫之爵而恒自然也。道生之,畜之,长之,遂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弗有也,为而弗恃也,长而弗宰也,此之谓玄德。”
    在先秦,自是自然是然,就如颈是颈椎是椎一样自然。所以“自然”的本义就是“自己的样子”。
    在此章节中,“自然”是说:“道”与“德”的尊贵地位不是任何人强加赋予它们的,而是由于它们本身生养万物的特性决定的,是由它们的自身特性决定的,是它们自己固有的样子而造就的。
    所以此处的“自然”就是取其在先秦的本义,“自己的样子”。它在这里并不是一个特别的特殊概念,它只是用普通的语言为“道之尊德之贵”进行原因说明。
    2、“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谋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微也,易散也。为之于其未有,治之于其未乱也。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成之台,作于蔂土。百仞之高,始于足下。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圣人无为也,故无败也;无执也,故无失也。民之从事也,恒于其成事而败之。故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是以圣人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而复众人之所过;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在此章节中,“自然”是指万物自己的各自的样子。这里是要求圣人做到辅助万物按其各自的自己的样子发展,不要横加干涉。所以此处的“自然”既非“道”或者“德”的特性,也不是“道”或者“德”的作用方式。“道”和“德”的特性在这里体现在“辅”上,“辅”才是这里的关键词,才是对圣人的要求,而非“自然”。
    3、“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信不足,安有不信。犹呵,其贵言也。成功遂事,而百姓皆谓我自然。”
在此章节中,“自然” 反应了民众对于“犹呵,其贵言也。”的君主取得“成功遂事”之后的评价,认为“自然”。“自然”还是取其在先秦的本义,即“自己的样子”。也就是说百姓们认为侯王本当如此,本来就是这样。这里的“自然”,是对侯王的“贵言”的为政方法的肯定,同时亦是对“无为”的为政方法的肯定。但“自然”本身并非是一种原则和方法。
    4、“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孰为此?天地而弗能久,又况于人乎!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德者,道亦德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
    对于此章节,通行的译法都将“希言自然”作为一个动宾词组来对待,解释为“少说自然”,此解与上下文文意不相协。我理解此处的意思是“少发号施令,少干涉,事物自能按其本性发展完成。”所以此处的“自然”是“希言”的结果,是一个现象。从文字上来说,“自然”还是取其在先秦的本义,只不过名词做动词用而已。从义理上来说,“自然”在此处并不是一个特定的概念,也不是一个具体的要求,而只是对于侯王依循“希言”这个要求之后所要达到的效果的描述。
    5、“有物昆成,先天地生。萧(寂)呵漻(寥)呵,独立而不垓,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也,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国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此章节中的“自然”是我们误将其作为一个形而上原则的罪魁祸首。当然,从表面上来看,这样一个连“道”都要去“法”的“自然”,无论我们给它以怎样崇高的地位自然是都不过分的。但是这样的理解显然是与《老子》中所赋予“道”的形而上的本体的地位相矛盾的。当老子由人、地、天、道逐级提升了所要效法的对象之后,我们自然要问:“道”效法什么?此处的“自然”并不是一个连“道”都要去效法的另外的存在,而是告诉我们,这三十九级台阶到了“道”之后戛然而止,“道”不用再去效法其他的东西,“道”效法的就是它自己。所以这里的“自然”仍然是取其在先秦的本义,它所要表述的内容只不过是“自己”这么简单。
    通观《老子》中所出现的有“自然”的章节,“自然”并没有体现出我们现在所赋予它的“非人为的、不经干预而自由发展的”深刻思想,当然这些思想并非在《老子》中没有体现,这些思想的体现借助的是“无为”而绝非我们不知从何时开始认定的“自然”。“自然”在《老子》的文本中只是起到了解释、说明的作用,而远远不是我们所热切期待的核心概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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